连云港市交通传媒有限公司连云港高铁站地下停车场广告灯箱 经营权承包项目招租公告

1. 招租条件

连云港高铁站地下停车场广告灯箱进行统一部署和管理,对已具备招租条件的广告灯箱经营权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意向承租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租范围

2.1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交通传媒有限公司连云港高铁站地下停车场广告灯箱经营权承包项目;

2.2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

2.3招租范围:地下停车场42个广告灯箱经营权(其中4个灯箱于2024年3月20日租赁)

2.4最低投标限价:77.84万元/两年(38.92/年);

2.5承包经营期限: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等内容;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年度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年及以后新成立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保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承租人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赁合同,租赁的需提供房产部门备案证明);

3.5 承租人自2019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广告经营权业务项目)。

注:(1)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2)类似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金额、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招租人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招租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6承租人具有户外广告管理经验及经营能力,并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有承担户外广告经营风险和解决广告经营中出现的问题的能力,同意承担户外广告经营过程中的各种社会责任、安全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承租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相关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版权所有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登陆查询https://shixin.chinacourt.org/结果为准)提供以上三个网站的查询网页截图。

3.8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承租人分包经营;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5.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承租人前往连云港市交通传媒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请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要求的材料。公告发布期间,意向承租人如需了解广告灯箱经营权承包项目相关情况,请与招租方联系。

6.联系方式

招租人:连云港市交通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席工

电话:0518-85517229/18305135166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

备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21日